穗商务合函〔2016〕32号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商协会、企业:
现将《广东省商务厅关于统计第十届泛珠洽谈会合作项目履约情况及申报第十一届合作项目的通知》(粤商务交函﹝2016﹞103号)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的单位7月10日前完成第十届泛珠洽谈会合作项目履约及第十一届合作项目的填报,并将第十届泛珠洽谈会合作项目履约情况分析报告报送我委。请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和商协会根据本部门招商实际情况7月10日前筛选一批招商引资项目报送我委。
专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商务厅关于统计第十届泛珠洽谈会合作项目履约情况及申报第十一届合作项目的通知.doc
广州市商务委
201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