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撰写《档案移交申请报告》
由企业撰写《档案移交申请报告》,报告须注明企业名称、营业执照注册号、迁出(入)原因(如变更住所需注明变更前后地址)、日期,并加盖企业公章。
2、加具“同意迁入”意见
持《档案移交申请报告》、营业执照正副本、新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到档案接收地登记机关加具“同意迁入”意见。
3、领取档案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亲自领取档案:持已加具意见的《档案移交申请报告》、营业执照正副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原登记机关领取《迁出通知书》、企业档案和《档案传递通知书》。
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档案:持已加意见的《档案移交申请报告》、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委托书》(内容须注明委托某人办理档案迁移手续)、营业执照正副本、办理档案迁移手续的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原登记机关领取《迁出通知书》、企业档案和《档案传递通知书》。
4、领取《回执》
持企业档案、《档案传递通知书》、《迁出通知书》及《档案移交申请报告》复印件,到档案接收地登记机关移交后领取《回执》。
5、取回营业执照
持《回执》到原登记机关取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6、变更登记
到迁入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变更登记。
档案移交申请报告(样本)
广州市工商局××分局:
我公司(注册号:×××××)因×××××的需要,从原经营地址×××××,搬迁至×××××,请给予办理档案迁移手续为盼。
广州市××××××(加盖公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