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区政务中心窗口递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收材料,材料形式审查。(自收到申请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依法对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发现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我局将一次性通知补正材料或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补正材料齐全之日为受理之日;没有书面告知的,自本凭证开具之日为受理之日)。
3、审查,材料实质审查。(审批科室对材料进行审查。需要进行现场核查的,由相关科室、所进行现场核查)
4、决定,对材料符合的进行审批。(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申请的决定)
5、办结,通知申请人领取许可证或《驳回通知书》。
网上办理流程
1、网上申请,进入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广州分厅(http://wsbs.gz.gov.cn/gz/wsbs/index.action),点击“网上办事”-->“企业办事”-->“设立变更”,在页面的右边选择部门栏点击荔湾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相对应的服务事项右边有“在线申办”按钮,并且填写相关信息和材料。
2、受理,材料符合要求荔湾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给予受理。
3、审查,荔湾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办事人网上提交材料进行审查。
4、决定,对材料符合的进行审批。
5、办结,通知申请人领取许可证或《驳回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