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口办件流程
1、申请
申请人提出申请,将所需材料递交到受理窗口。
2、材料审查
不齐全的,退回材料,并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
3、受理
材料齐全的,符合办理条件的,窗口人员受理,并开具受理回执,转给单位内部审批处理。
4、审批
交领导分工经办人对消防设计进行审核。
5、办结
经办人完成审核并出具意见书,窗口通知申请人领取《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网上办理流程
1、网上申请
申请人登录网上办事大厅,根据办事指南上传电子材料,提出办理申请。
2、提交资料
网上预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到现场提交资料。
3、查询结果
登陆广东消防网可查询网上公司办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