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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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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1、《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
2、《关于我省各级社会保险费统一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的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粤府[1999]71号) 

办理条件

新参保单位在领取《营业执照》或获准成立后30天内,必须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及申报缴费 

办理程序

先到地税部门办理缴费登记,并在次日起30天内到地税登记地对应的各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录入地税部门没有采集的数据(例如待遇发放所需银行信息、经办人等) 

 

详情了解请看以下附件

社保登记证.docx

 

 

平台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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