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等《关于开展2016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第二批)清算及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申报的通知》(财办建﹝2017﹞92号)要求,现对拟推荐申报2016年度中央新能源汽车补贴资金(第二批)车辆相关信息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17年10月27日至2017年10月31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拟推荐申报车辆有异议,在公示期以书面(实名)形式向广州市新能源汽车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附件:2016年度推广应用车辆补助资金(第二批)清算信息汇总表
广州市新能源汽车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0月27日
(办公电话:83123641,83123739,传真:83123742)
请下载附件:2016年度推广应用车辆补助资金(第二批)清算信息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