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
10个配套实施办法的通知
穗组字〔2010〕46号
各区、县级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局以上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穗字〔2010〕11号)的配套实施办法《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评定办法》、《广州市高层次人才培养资助实施办法》、《广州市创业领军人才创业发展扶持办法》、《广州市羊城学者特聘岗位计划实施办法》、《广州市高层次人才住房解决办法》、《广州市高层次人才医疗保障实施办法》、《广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解决办法》、《广州市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促进办法》、《广州市羊城功勋奖评选表彰办法》、《广州市高层次人才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反馈。
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广州市教育局
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广州市卫生局
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
2010年7月15日
附件:10个配套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