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 首页 -> 产业政策 -> 海关政策 -> 关于调整进境物品进口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调整进境物品进口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8-16 15:12:00       


税委会〔2016〕2号

海关总署:

  为完善进境物品进口税收政策,经国务院批准,对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目税率进行调整。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进口税率表》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税目税率详见附件。

  二、上述调整自2016年4月8日起实施。

  三、《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目税率的通知》(税委会〔2011〕3号)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进口税率表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16年3月16日


平台简介 >
本项目以移动互联网的平台应用,按照供应链和产业链双协同的产业升级路径,引导批发市场从渠道为核心价值转向以产品提质为核心价值的供给侧结构改革方向,主要的体现是:以大数据为根基,以服务为本源,以平台为窗口,打造促进产业升级的O2O平台,从而协助政府强化产业引导,优化产业生态,提高服务效能。
联系我们 >
扫描二维码,了解更多行业资讯
电话:(8620)83339962 83338102
邮箱:gzpf668@163.com
传真:(8620)83338170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98号海印中心5楼
Copyright@2016,guangzhou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广州专业市场公共信息平台 粤ICP备140067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