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海关总署2016年第57号公告”要求及海关总署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统一版信息化系统(以下简称:“进口统一版系统”)切换的统一部署,我关在完成前期技术对接的基础上,正式开展“进口统一版系统”业务切换工作。现定于2016年12月27日0时起广州海关跨境电子商务进口通关系统(以下简称“广州版系统”)停止接受清单申报,我关跨境电商进口业务的申报全部转入“进口统一版系统”完成,同时,广州版系统网购保税进口清单应当在2017年1月10日24时前办结出区手续,1月11日0时起,广州版系统不再接受出区确认单申报。请参与跨境电子商务进口业务的电商平台企业、电商企业、支付企业、物流企业及监管场所经营人尽早与广州电子口岸完成进口统一版系统的联调测试工作,并在规定期限内将业务切换至进口统一版系统运行,以免影响业务正常开展。如有疑问,请咨询广州海关12360热线、广州电子口岸或数据中心广州分中心。联系方式如下:
广州海关联系方式:12360;
广州电子口岸联系方式,技术热线:020-86010121,邮箱:services@gzeport.com;
数据中心广州分中心联系方式,技术热线:020-81134358 ,邮箱:gzkjds@gzcustoms.gov.cn。
跨境电子商务工作组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件:
2、跨境电子商务进口统一版信息化系统企业用户操作手册.doc
3、跨境电子商务进口统一版信息化系统客户端软件使用手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