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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单车行业应加快信用信息共享
发布时间:2017-08-21 10:30:00       


近日,由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技术研究院联合发布的《分享经济舆情大数据报告(2017)》显示,“共享单车引发国民素质大讨论”话题位列有关分享经济舆情传播最广的五个话题之中。

报告称,2月17日,微信公众号“文案狂人笔记”发文《共享单车,真是一面很好的国民照妖镜》,文中图文并茂地展示了各地各种用户“虐待”共享单车的情景,由此引发网络上关于国民素质的大讨论。监测数据显示,2月至6月,新闻媒体中累计出现关涉此事的相关报道及转载8163篇次,事件在2月21日受关注度最高,随后在出现几次小的反弹后逐渐趋于平静。报告指出,媒体对此事的报道关注,有力推动了有关部门有序管理的进程和拓展规划公共停车空间的具体行为,对于解决共享单车违停造成的一系列不良后果,将起到明显的规范和引领作用。

对此,中国消法研究会副秘书长、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技术研究院首席分析师陈音江认为,实际上,所谓的“低素质者”,只是在无规则规范、无法律约束状态下催生的“无监管人群”而已。简单以市民素质低来解释共享单车乱象频发,颇有以偏概全之嫌。虽然目前部分民众素质确实有待提升,但要清醒地认识到,这并不妨碍共享单车行业在规则规范指引下、在企业有力维护下、在社会共同监管下健康有序发展。

陈音江建议,惩戒破坏行为方面,应进一步加强并建立起一整套互联网信用体系。比如共享单车不同企业间的信用信息共享,同时与交通部门、公安部门,甚至信用卡机构挂钩。一旦被举报不文明使用共享单车,累积到一定程度,就不能贷款、不能买车等,生活各方面都会受影响,恶意破坏者就不敢肆意妄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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