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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建立信用约束为核心 中国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发布时间:2018-02-09 11:30:00       


中国民政部7日公布了179家涉嫌为非法社会组织的名单,与此同时,中国社会组织已被纳入以建立信用约束为核心的社会信用管理体系。
中国社会组织数目庞大。截至目前,在册登记的超过77.3万个,其中,社会团体36.3万个,基金会0.6万个,社会服务机构40.4万个。这些社会组织成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力量,其中仅在2017年,中国社会组织接受的社会捐助就在500亿元人民币以上,成为政府救助的补充力量和脱贫攻坚的重要兜底力量。
但在社会组织快速发展的过程中,难免出现鱼目混珠甚至严重违法失信现象,更有甚者出现了诸如7日公布的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2016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就曾印发了《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以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建设,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今年1月下旬,中国民政部公布《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强调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强化社会组织责任和诚信意识,推进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广泛动员社会监督。
办法以建立信用约束为核心,确立了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的范畴,规定了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的基本原则,建立了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制度,对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社会组织采取“列入重点监督管理对象、不给予资金资助、不向该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等6项惩戒措施。
日前,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局)召开了贯彻《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座谈会。与会者一致认为,办法的出台,填补了中国社会组织信用管理制度的空白,增强了信用管理的权威性和精准性,是中国社会组织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创举,将推动社会组织治理由单一行政监管模式走向协同共治模式,由单纯信息公开走向包括信息公开在内的诚实守信。
与会专家认为,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是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组织治理方式的重要转变,是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体制的重要探索,有助于中国社会信用立法的决策参考、推进社会组织及公益慈善事业信息公开,将社会组织信用情况置于“阳光监督”之下。
中国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局)局长詹成付表示,“信用”是社会组织的“生命线”,广大社会组织应对照办法的相关要求,吃透互联网时代“守信走遍天下,失信寸步难行”的要义所在,把信用建设作为社会组织安身立命之本,促进社会组织治理及发展的规范化、透明化。
对于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中国民政部7日发布了《关于提供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的公告》,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民政部将持续动态更新非法社会组织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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