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订背景和必要性
2014年2月17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实施《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牛路水库建设工程用地范和淹没区新增建设项目及迁入人口的通告》(穗府〔2014〕6号,以下简称《停建令》),有效期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工程征地移民工作实施完成。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穗府规〔2018〕1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后续工作的通知》(穗府办函〔2018〕6号),《停建令》被列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修改目录,以集中清理方式进行修改。
二、主要修改内容:删除“县级市”的表述
2014年2月12日,省政府将《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调整广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转发至广州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同意撤销县级从化市,设立广州市从化区,自此,广州将不复存在“县级市”表述。
三、政策解读途径和时间
待《停建令》印发实施后,通过广州市人民政府和广州市水务局政务网站公开政策解读材料。